近期,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豆制品、餐飲食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飲料、肉制品、速凍食品6大類食品共237批次樣品,發現餐飲食品、飲料、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不合格產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和質量指標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本次抽檢6大類食品共237批次樣品。其中,豆制品79批次,合格79批次;餐飲食品38批次,合格35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6批次,合格3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飲料35批次,合格32批次,不合格3批次;肉制品31批次,合格31批次;速凍食品18批次,合格18批次。
二、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1、由弋陽縣花亭場小余超市銷售的,標稱橫峰縣靈馬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靈馬山泉天然含鍶,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院。
2、由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出名餐飲下羅店銷售的復用餐飲具(碗、筷、勺、杯),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3、由贛州市屏嶂泉飲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飲用山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4、由南昌婷軒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復用餐飲具(杯),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問題
1、由龍南縣吉祥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江西綠鷺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茶清香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
2、由萬年縣老張飯店銷售的豆干(豆腐),苯甲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質量指標問題
由于都屏山清泉水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銷售的高山清泉水,耗氧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通知相關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置。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食品經營環節相關單位立即采取停止銷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將查實的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通報相關管理部門。目前,對部分相關涉事單位已依法進行立案調查。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食品安全消費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場監管局官網上查詢。
特此通告。具體信息詳見省市場監管局網站
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一、銅綠假單胞菌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 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于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如從業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礦泉水或容器內壁接觸;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二、大腸菌群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本次檢出大腸菌群超標的產品均未檢出致病菌,結合居民膳食結構、抽檢情況等因素綜合分析,健康風險較低,但反映該食品衛生狀況不達標。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于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三、苯甲酸及其鈉鹽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保鮮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準確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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