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鹽、食用農產品等25類食品482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76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等。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嘉興市南湖區新豐百辣云食品加工作坊加工自制的娃娃泡菜,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和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寧波市鎮海區莊市八磨坊豆制工坊加工自制的五香香干(小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德清縣新發地農貿市場王明秀攤位銷售的標稱如皋市華康酒廠生產的精制料酒,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如皋市華康酒廠對判定依據提出異議,經核查對該異議不予認可。
二、微生物污染
(一)紹興市丁大興食品廠加工自制的火鍋水磨年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蒼南縣金鄉鎮金劍峰食品廠加工自制的地瓜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樂清市北白象甌林特產店銷售的標稱慈溪市觀海衛米芝緣年糕廠生產的水磨年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溫州、嘉興、紹興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溫州、湖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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